关于做好2020年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要求,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对我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调查时间: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三)调查方式: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一)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分别为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二)问卷类型: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具体实施
(一)问卷和留言板平台二维码发放。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二)问卷和留言板分配。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留言板,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问卷和留言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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